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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 规定,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普 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 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可转债尚未转股与全部可转债于 2024 年末完成转股。上述发行实施完毕的时间 和转股完成的时间仅为假设,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注册决定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 完成时间及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  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  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  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  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转股  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  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3,101.93 万元、31,277.90 万元;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 2023 年相比分别为持  平、增长 10%、增长 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构  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影响的行为,也不考虑除上述假设之外的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3 年、2024 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  司对 2023 年、2024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实际票面利率数值的预测。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项目                                          2024 年末全      2024 年末全                        /2022 年末      /2023 年末                                                     部未转股           部转股     总股本(万股)              30,944.12     30,944.12     30,944.12    40,065.29   假设情形(1):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期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0,566.07     33,101.93     33,101.93    33,101.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9        1.07        1.07        1.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9        1.07        1.07        1.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7        1.01        1.01        1.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7        1.01        1.01        1.01    假设情形(2):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期增加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0,566.07   33,101.93   36,412.12   36,412.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9        1.07        1.18        1.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9        1.07        1.18        1.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7        1.01        1.11        1.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7        1.01        1.11        1.11    假设情形(3):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期增加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0,566.07   33,101.93   39,722.32   39,722.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9        1.07        1.28        1.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9        1.07        1.28        1.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7        1.01        1.21        1.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7        1.01        1.21        1.21      注: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    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比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募集    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    益,极端情况下如果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    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会摊薄公司普通    股股东即期回报。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    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    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 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 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特此提醒投资者 关注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有所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严格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具体分析详见同日公告的《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LNG 绝热系统用增强型聚氨酯深冷复合材料项目”“特种罐式储运设备生产项 目”和“绿色节能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食品 冷冻设备及罐式集装箱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 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有利于公司在行业内进一步拓展现有 业务的广度和深度,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为公司未来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五、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联系紧密,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 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   在人员方面,公司鼓励人才成长,建立了一系列有助于人才学习、成长的保 障机制,同时将员工技能提升与组织绩效、个人发展、薪酬体系、师徒机制以及 质量免检等工作有机结合,为公司人才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比学赶超氛围,建立了 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为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 保障。   在技术方面,公司坚持“技术领先”战略,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技 术水平,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和设计改进,从设计源头优化性能、降低成本、提升 品质。通过研发平台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符合客户 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的新产品,公司技术方面的研发战略为本次项目实施提供了 保障。   在市场方面,公司在下游领域深耕多年,产品系列全面,取得了下游包括水 产、米面、果蔬、肉类加工、调理食品、快餐、烘焙、冰淇淋、休闲食品、物流、 租箱等诸多领域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声誉不断提升,形成 良好的口碑及品牌影响力,公司已与主要客户建立并保持了牢固的市场关系,建 立了稳定的供应商管理体系,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和销售基础。      六、公司拟采取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 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 使职权,做出科学、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 障。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LNG 绝热 系统用增强型聚氨酯深冷复合材料项目”“特种罐式储运设备生产项目”和“绿 色节能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 务,达产后预期收益情况良好。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积极调配内部各项 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和整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而使公司能够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 提高公司股东回报。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壮大研发队伍,通过对新工艺和新技术的研发, 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开发出技术水平更高、应用领域更为广泛的新产品,以高附 加值的产品不断满足客户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同时持续关注公司上下游产业链的 延伸机会,布局前沿技术,丰富产品线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 利能力。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完 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定了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职责,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执行情况相挂钩。 情况相挂钩。 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 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 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 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 道歉;②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③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 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 以下承诺: 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 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承诺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 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 措施。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